各函授站(教学点):
为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》(教财厅函【2018】29号)精神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【2019】1号)文件要求,需采集学生相关信息,以实现个税抵扣相关信息共享,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填报信息要求
由函授站(教学点)负责通知到每位在读学生,做好个人信息完善工作。
1、在读学生认真核准本人姓名、身份证类型及号码、学习起始日期及是否在职。
(1)如学生本人在职则只需核准个人姓名、身份证类型及号码、学习起始日期即可,无须填写其他信息。
(2)如学生本人不在职则需填写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。
2、上述所有信息填报均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。
3、学生本人须为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4、学生填写信息需填写诚信承诺书。
二、完成时间
2019年3月1日前完成核准及填报工作。
三、填报方式
学生:学生使用手机扫描“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学生数据补录系统”二维码,登录填报。具体参考《学生端使用教程》(见附件)。
此项工作涉及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,望各函授站(教学点)务必认真负责地通知到每位学生,提醒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,准确、及时做好填报工作。
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19年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