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点、各位成人专科学生:
根据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章第四条:新生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入学者,需持相应证明,经本人申请,学校批准,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,于下一学年开学前申请入学。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,不再保留入学资格。现将对我院成人专科2022年录取(2023级)未报到的47名学生,在《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》中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予以公示,公示名单详见附件。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起至3月28日止。在公示期间,对公示名单若有异议,均可来人、来电向学院学历教育部反映:0574-87422335。
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