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2023学年第一学期做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公示

发布者: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4-23浏览次数:10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,教学点复核,继续教育学院审核,现将2023年退学名单予以公示,具体如下:

校外教学点

专业

姓名

证件号

考生号

乐清市春华培训有限公司

工商企业管理

陈航

33078219990325****

2033048215100107

浙江商业技师学院

旅游管理

丁安凯

33020320020905****

2033020115100891

杭州市富阳区明澜教育培训学校

工商企业管理

杨书佳

33038119920124****

2133038115100809

杭州市富阳区明澜教育培训学校

工商企业管理

刘东东

52242620000820****

1833010115109598

杭州市富阳区明澜教育培训学校

工商企业管理

马保龙

61240120001003****

2033010115100097

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,联系人及电话:朱老师87422335;

2、公示时间: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。

 

 

 

 

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2023年4月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