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2023学年第二学期做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公示

发布者: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:2023-11-07浏览次数:10

  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,教学点复核,继续教育学院审核,现将2023年退学名单予以公示,具体如下:

校外教学点
专业
姓名
证件号
考生号
象山县好学教育培训学校
大数据与会计
车卓
37068719990930****
2233020615100138
浙江商业技师学院
旅游管理
潘劲东
33020520020601****
1933021614100010


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,联系人及电话:朱老师87422335;

2、公示时间: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0日止。





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2023年11月7日